港人北上成風,不少人都定居國內,亦有不少港人在內地擁有物業、銀行戶口等,亦有不少長者在國內養老,早前就有網民在Facebook群組內詢問:「想問如果已故的香港人,他已有香港死亡證,他生前在內地的銀行戶口,後人如何辦理?另外,後人要否再通知內地的公安部門這人已離世?」。跨境遺產如何處理,有律師行就分享以下資訊。
圖片來源:乡旅视野@搜狐副本
根據廣東深遠律師行的資訊,香港居民如可在親身過世後辦理內地的銀行戶口。
💵 動產繼承(如銀行存款、股票或車輛)
❌ 無遺囑/遺口囑無效/遺囑沒有涵蓋的遺產部分
將會根據被繼承人(下簡稱「死者」)死亡時的經常居所地法律(即根據香港法律)
⭕ 有遺囑且經香港高等法院認證
動產將按照遺囑內容來分配,由遺囑指定繼承人繼承
1️⃣ 香港高等法院檢定文件
無論「死者」是否有立遺囑,繼承人需取得香港高等法院出具的檢定文書,明確繼承人或遺囑執行人
2️⃣ 辦理香港公證
🔸尋找香港律師作為中國委托公證人,辦理公證手續。繼承人需在公證人面前聲明有權繼承內地銀行存款等遺產,並簽署正式的《繼承遺產聲明書》
🔸公證書需經中國法律服務(香港)有限公司審核、加章及轉遞
3️⃣ 內地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
持以下文件前往內地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
🔸 香港委托公證文件;
🔸「死者」及繼承人的身份證件;
🔸「死者」的死亡證明、結婚證、繼承人的出世紙等;
🔸 遺產憑證(如「死者」銀行簿等)
4️⃣ 銀行辦理繼承手續
🔸完成「程序3️⃣」的繼承權公證後,繼承人或委托人可前往內地銀行辦理繼承事宜。
🔸銀行國際業務部通常負責處理此類業務,流程和時間可能較長,建議提前預約並溝通,或委托律師代為處理
圖片來源:騰訊網
📌 中港遺囑衝突
⚠️ 在港及內地均有立遺囑的話,倘若兩份遺囑之間存在衝突,則以最後的遺囑為準
*遺產繼承的情況複雜,上文只是就一般情況而言,上文不應視為法律意見,有需要還是要諮詢律司
【延伸閱讀】
🔗 北上深圳小心!全國呼吸道傳染病高峰🦠 廣東省流感😷/人偏肺病毒/鼻病毒大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