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圍發生連環遊蕩及非禮案件,警方於今天 (11月29日) 表示,警方於11月27日接報,指同一間中學的5名女生分別於今年5月至11月期間,身穿校服於上學或放學時間,被同一名男子尾隨,向她們身上校服淋潑酒精搓手液,然後藉清潔為由乘機非禮女生,元朗警方經深入調查及翻查大量閉路電視紀錄後,迅速鎖定目標,日前在天水圍區以「遊蕩」及「非禮」罪拘捕一名21歲的本地青年,他目前仍被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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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指出,案件中有5名年齡介乎15至17歲的女受害人,分別於今年5月29日至11月27日獨自上學或放學期間,途經俊宏軒一帶時,被本案疑犯子尾隨後犯案。
據了解,被捕青年住俊宏軒附近,並檢獲被捕男子在犯案時穿著的裝束及所使用的酒精搓手液,疑犯事先準備酒精搓手液犯案,受害女生屬同一間中學,初步顯示疑犯都是隨機下手,警方正調查疑犯犯案時的精神狀態及動機,有部分受害人早於5月被非禮而未有報案,其後與同儕討論期間揭發多人受害,所以近日才報案。
警方相信疑犯連環犯案,不排除有更多受害人,如有市民在天水圍遭相同手法非禮,或目擊過同類案件,請致電36614753或59645882與元朗警區調查人員聯絡。
根據香港法例122條猥褻侵犯屬嚴重罪行,最高刑罰可判處監禁10年;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60條遊蕩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