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用麻醉藥品等迷姦多名女子 因販毒強姦等罪被判終身監禁

男子用麻醉藥品等迷姦多名女子 因販毒強姦等罪被判終身監禁

內地男子王某走私販賣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咪達唑侖,並從某醫院麻醉醫師處購買麻醉藥品,其後夥同他人利用這些藥品迷姦多名女子。經河南省鶴壁市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走私、販賣毒品罪、強姦罪、強制猥褻罪判處王某無期徒刑。
昨日(25日),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在新聞發布會上披露了該宗案件。案情指,30多歲的王某是某單位一名職工,2018年至2021年,他明知咪達唑侖等系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仍通過「翻牆」利用境外網絡聊天工具多次購買入境,並從某骨科醫院麻醉醫師張某某(已判刑)處購買麻醉藥品。此後,王某夥同他人使用購買的麻醉、精神藥品迷暈多名女性後實施強姦、強制猥褻等犯罪。
2021年4月26日,21歲的徐某通過境外網絡聊天工具與王某取得聯系,經其介紹從境外購買了10支咪達唑侖注射液,該注射液在入境時被海關查獲。同年9月4日,徐某又從王某處購買了咪達唑侖片劑,在一民宿內欺騙劉某某服下。待劉某某昏迷後,王某、徐某先後與劉某某發生性關係。同年11月23日,徐某又在一酒店內欺騙蔡某某服下咪達唑侖,待蔡某某昏迷後,與蔡某某發生性關係。
2022年1月21日,偵查機關以王某、徐某涉嫌走私、販賣毒品罪向山城區檢察院提請批準逮捕。2022年1月27日,山城區檢察院依法批準逮捕王某、徐某。
而山城區檢察院在審查逮捕過程中,發現兩人還有涉嫌使用麻醉、精神藥品實施迷姦的犯罪線索,於是發出《逮捕案件繼續偵查提綱》,詳細列明需補查事項,引導偵查機關全面打擊犯罪網絡。
2022年4月8日,偵查機關以徐某涉嫌走私毒品罪移送審查起訴。審查起訴期間,對於王某、徐某涉嫌迷奸劉某某、蔡某某的犯罪事實,經退回補充偵查,偵查機關仍未能查實,檢察機關遂開展自行補充偵查。檢察機關辦案人員赴上海等地調取住宿記錄、聊天記錄等證據,詢問相關證人和被害人,並有針對性地進行訊問,後依法認定犯罪事實。
就王某、徐某涉嫌迷姦犯罪線索,檢察機關積極引導偵查機關收集、完善證據。經審查發現,王某使用麻醉、精神藥品用量精準、手法嫻熟,經進一步審查全案電子數據、聊天記錄以及涉案麻醉、精神藥品來源和用途,有針對性地強化訊問,發現涉嫌夥同王某共同實施迷姦犯罪的7名漏犯,同時發現涉嫌毒品犯罪的5名涉毒上下遊漏犯。檢察機關發出《應當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見書》,對該12名漏犯進行追捕。
2022年9月26日,鶴壁市山城區檢察院以涉嫌走私毒品罪、強姦罪對徐某提起公訴。2022年11月24日,山城區法院以走私毒品罪、強奸罪判處徐某有期徒刑12年,並處罰金2000元。該判決已生效。
2023年5月4日,鶴壁市檢察院以涉嫌走私、販賣毒品罪、強姦罪、強制猥褻罪對王某提起公訴。2023年9月26日,鶴壁市中級法院以走私、販賣毒品罪、強姦罪、強制猥褻罪判處王某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一萬元。王某不服,提出上訴。2023年12月24日,河南省高級法院作出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經過檢察機關追訴的12名漏犯,也分別被判處三年至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不等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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