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女子參加單車賽被風箏線割喉 頸留約15厘米長傷口 承辦方拒負責

有片|女子參加單車賽被風箏線割喉 頸留約15厘米長傷口 承辦方拒負責

11月16日,江蘇南京一位95後女生小姜參加單車比賽,騎行過程中被賽道上的風箏線「割喉」,傷口長約15厘米。小姜就診後CT顯示挫傷,沒有割到聲帶等部位。當天急診共花費200多元,小姜與承辦方溝通傷情後,承辦方將急診費轉予小姜,並額外轉給小姜500元賠償。
受傷三天後,傷口開始結疤、變得明顯,醫生診斷為皮膚裂傷,需要塗消炎藥、護理藥等,總計花費近千元。小姜再次與承辦單位工作人員進行溝通,對方答覆她「走保險」,但小姜對此並不認可。此外,這次被風箏線「割喉」給小姜留下了不小的心理陰影,作為簽約車手,我後續還有其他比賽,受傷後不能劇烈運動,可能會導致我違約,若產生違約金,我認為也需要相關責任單位負責。
對於小姜提出的誤工費、精神損失費、傷疤美容等相關費用賠償,活動承辦單位並沒有給出一個明確的態度,相關工作人員表示「需要詢問公司法務部門才能給出確切答覆」。
小姜告訴記者,在此之前,該工作人員跟自己說,選手們賽前曾簽署《免責協議》,認為受傷當下的處置和目前給到的賠償方案已盡到義務和責任。截至發稿前,小姜向該工作人員要《免責協議》文件,但對方並未提供。
有內地律師指出,主/承辦方《免責協議》關於造成對方人身損害的免責的條款無效,無論協議內容如何,主/承辦方都有義務進行賠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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