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煙辦尖沙咀酒吧執法 禁煙區非法吸用水煙客人 位位罰款1,500元

控煙辦尖沙咀酒吧執法 禁煙區非法吸用水煙客人 位位罰款1,500元

衞生署控煙酒辦公室(控煙酒辦)昨晚在尖沙咀區採取執法行動,加強打擊在禁煙區非法吸用水煙活動。行動中,控煙酒辦人員(包括便裝人員)在一間酒吧向非法吸食水煙的人士共發出六張定額罰款通知書。

控煙酒辦的調查仍在進行中,並會考慮向涉嫌違反《吸煙(公眾衞生)條例》(第371章)和《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221章)協助及教唆吸煙罪行的酒吧經營者作出檢控。《條例》禁止任何人於法定禁煙區(例如酒吧或食肆的室內區域)作出吸煙行為。任何人於法定禁煙區作出吸煙行為即屬違法,可被處定額罰款1,500元。

衞生署發言人呼籲酒吧/食肆負責人和場所管理人切勿協助任何人觸犯禁煙規定,或在禁煙區內向顧客提供水煙器具和煙草以作吸用。
 
在過去十二個月,控煙酒辦共採取68次針對在禁煙區非法吸食水煙的行動,並向違例吸煙者發出130張定額罰款通知書,以及向違反其他相關罪行的店員及酒吧/食肆負責人發出74張傳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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