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援/天水圍/公屋/津貼/自力更生支援計劃/失業】一名男網民早前在網上討論區「連登」、以「分享吓識得一個18歲已經拎緊『老綜』嘅人」為題為文,他透露身邊有人一家10口居住天水圍一個較大的公屋單位,全家人每月靠政府4萬多元和其他津貼過活。
對此,事主指該18歲友人本身並無工作,「佢有冇秘撈唔重要」,認為在政府津貼下,「呢種人點可能會出嚟做番嘢」,「制度本身有問題唔去審視,然後就做埋晒無謂嘢,你叫佢哋返工,邊間公司敢用呢班廢人?佢做錯事係罰一星期『老綜』,間公司隨時賠咗隻客或者跌幾百萬(地盤可以出事嘅位好多)。政府一日唔肯源頭減廢,一日都係搞唔掂咬『老綜』嘅人」。
網民:唔係好夠分 VS 養廢人
帖文曝光後,有網民則指10個人平分4萬元,生活可說是拮据,「一家10口起碼3個老人家、4個小朋友啦,10口分4皮唔係好夠分囉」、「4萬幾蚊但係10個人,每個人都係得幾千蚊,有幾多」、「你估綜援話拎就拎,有手有腳唔會申請到」;但都有人認同有關政策「養廢人」,「大把四肢健全攞,平時返工時間去吓急症室街症一堆」、「我唔反對有綜援,的確社會上有呢班人有需要,但現有嘅制度係養廢人為多。識一條友話整親,成年冇做嘢, 但可以去旅行打機,咬『老綜』、傷殘津貼、住公屋,加其他補貼,再加每日食社區中心嘅20蚊餸飯,一個月拎成6,000幾蚊」、「其實做得無償工,即係有手有腳,可以出番社會做嘢,做乜仲畀綜援」。
政府推自力更生支援計劃
政府早前推出「自力更生支援計劃」,該是綜援計劃下的一項計劃,目的是為下列年齡介乎15至64歲、身體健全的綜援申領人提供現金援助的同時,協助他們尋找工作,達致自力更生:
- 失業或每月從工作中所賺取的收入或工作時數少於社會福利署所定標準的人士;以及
- 最年幼子女年齡介乎12至14歲的單親家長和兒童照顧者。
60至64歲而申領綜援的健全成人可按意願參加自力更生支援計劃,即若他們沒有參加計劃,也不會受罰則影響。
就業支援補助金
另外,年齡介乎60至64歲而身體健全的成人受助人,每月可獲發1,260元就業支援補助金,以鼓勵他們投入勞動市場及持續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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