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醫院藥劑師學會會長蘇曜華今(13日)早上在一個電台訪問表示,以往都有售賣公院藥物的情況,但「咁大間電商平台就第一次發生」。
他提醒,雖然該「乳果糖」藥物非醫生處方藥物,但仍要在註冊藥房內售賣;如果市民有過量藥物,應向處方醫生或藥劑師提出,避免囤積及浪費。
蘇曜華指,「乳果糖」藥物非醫生處方藥物,但仍要在註冊藥房內售賣。
社交平台討論區昨(12)日流傳,一名孕婦組經HKTVmall購買一款藥物,但在收取貨品時竟發現附有公立醫院的藥物標籤及病人姓名,HKTVmall證實事件於去年7月發生,相關產品現已下架,已向商戶索取貨源證明。
涉事藥物須於藥房購買
蘇曜華表示,售賣公院藥物是不被容許的,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藥物須在藥劑師監督下以及註冊藥房內售賣。他補充道,涉事藥物為第一類藥物,雖然不是醫生處方藥物,但仍要在藥房買,違例賣家須負上刑責。他又指,如果是精神科、危險藥物,條例會罰得更重。
蘇曜華表示,售賣公院藥物是不被容許。(資料圖片)
衛生署有機會檢控賣方
蘇說,買家暫時沒有相關責任,但衛生署亦有機會檢控賣方。他稱有關藥物來源、為何該病人的藥會落入不法商人手上,則有待衛生署進一步追查。他又提醒,相關藥物的品質及成效亦存疑,不知道有否「曬過」等,如市民購買了「二手藥」,應退款並當家居廢物丟棄,但不要棄置於馬桶。
被問到長期病患者有時會被醫生處方多於需求的藥物,他表示,病人應坦白向醫生表明自己食幾多、哪種藥,「如果不食藥,應話畀醫生聽」,或者與藥劑師提出不需要太多藥物份量,以免屯積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