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蓮禪寺尋找被棄置2狗:引水道尋獲「細妹」續尋找「大妹」下落

寶蓮禪寺尋找被棄置2狗:引水道尋獲「細妹」續尋找「大妹」下落

大嶼山寶蓮禪寺早前有員工涉嫌駕車把寺內兩隻狗裝在尼龍袋後運往後山棄置,警方以涉嫌「殘酷對待動物」拘捕兩名寶蓮禪寺的廚師,但被棄置的兩隻狗「大妹」和「細妹」一直下落不明。今日 (9月11日) 寶蓮禪寺在社交平台表示,已在深屈(東)引水道口尋獲「細妹」,寺院會盡快安排「細妹」作身體檢驗,並會繼續尋找「大妹」的下落。被尋獲的「細妹」 (圖片來源:寶蓮禪寺)寶蓮禪寺今日下午在其facebook專頁表示,感謝有心人士提供資訊,院方又感謝各方對此宗不幸事件的關注及提出意見。

寶蓮禪寺表示,寺院極不認同涉事員工的處理狗隻方式,對此深感不安,管理層對事件的發生亦深表遺憾,現已朝著如何防止不幸事件再次發生,正在努力當中,「希望藉此能令員工們識法守法,啟迪良知,愛生護生,重新認識畜道的正確價值觀,如何悲智相運處事待物」。

此外,寺院更希望與各護生團體合作,一起適切關注寺院範圍及昂坪村內的流浪狗,共同為它們提供應享的權益。被尋獲的「細妹」 (圖片來源:寶蓮禪寺)

據了解,「殘酷對待動物」屬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169章《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殘酷對待動物行為包括殘酷地打、踢、惡待、折磨、激怒或驚嚇動物,或因胡亂或不合理地作出或不作出某種作為而導致任何動物受到任何不必要的痛苦。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200,000及監禁3年。而根據條例的釋義,動物包括任何哺乳動物、雀鳥、爬蟲、兩棲動物、魚類或任何其他脊椎動物或無脊椎動物,不論屬野生或馴養者。被尋獲的「細妹」 (圖片來源:寶蓮禪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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