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冠軍」暨「烽火」掃黃及打擊黑工行動 拘捕24人

警方「冠軍」暨「烽火」掃黃及打擊黑工行動   拘捕24人

油尖警區聯同相關部門昨日(9月11日)展開代號「冠軍」暨「烽火」的打擊非法入境者和非法勞工及掃黃行動,突擊搜查區內多個地點,合共拘捕24人。

行動中,執法人員共拘捕17名內地女子、4名外籍女子及3名非華裔男子,年齡介乎23歲至49歲,分別涉嫌「違反逗留條件」、「逾期居留」及「未得授權在香港接受僱傭工作」等,所有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部份被捕人稍後將交由相關部門跟進。

消息指涉案內地女子持雙程證到港,餘下被捕人士持護照到港,其中3名被捕外籍女子來自印尼,餘下1人來自菲律賓,涉案非華裔男子來自印度。警方「冠軍」暨「烽火」掃黃及打擊黑工行動 (網上圖片)據了解,根據香港法例115章《入境條例》第38AA條,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絕入境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3年。僱主若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而該人是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最高刑罰為罰款50萬元及監禁10年,而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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