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日前大埔新娘潭有單車好手踩單車時疑阻礙巴士事件,亦引起網民正反熱議後,昨日(10月17日)葵涌出現另一宗同類事件,今次單車手更是上斜路,看似非常「牙煙」。
據網上影片可見,該名男子在葵涌一帶騎乘單車,單車上掛有一袋外賣疑為送外賣車手,他在和宜合道運動場對開上斜時顯得非常吃力,以極慢速度行駛,後面亦有一輛「32號」巴士跟尾,若男子不慎向後駛則非常危險。
影片截圖影片截圖
不少網民看片後,斥責該男子馬路「玩命」,認為他會影響交通安全,「馬路炸彈,條馬路根本就唔適合佢哋用」、「點解唔落車推斜路呢?咁黐線一失足一架巴士墊過就死。」、「所以條路有車嘅話我係唔會咁傻踩馬路阻住」、「今時今日送個外賣都唔簡單」、「香港法例又唔比行人路上踩單車,唯有要危險踩出馬路」。
單車或三輪車使用者在使用道路時也有適當相應的責任,並須遵守一切交通規則,例如遵守所有交通標誌、交通燈號及道路標記。而根據《道路交通條例》(香港法例第374章)第45條中,有關魯莽使用或騎踏單車、三輪車或多輪車的罪行,如屬首次被定罪,可處罰款500元,再犯者可處罰款1,000元及監禁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