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障女村屋謀殺案,自稱「道士」的男子早前被判謀殺及非禮罪成今天 (10月18日) 判刑,其中謀殺罪依例判囚終身,非禮罪則被判囚10年;至於死者母親協助和教唆非禮則被判囚10年。
男被告被判囚終身 (網上圖片)案發時所謂的「法器」(網上圖片)
2人早前不認罪,後來6女1男陪審團退庭商議5小時之後,一致裁定男道士張子材謀殺及非禮罪成,死者母親吳馬如賡協助和教唆非禮罪成。
54歲男被告張子材案發時為註冊中醫師,被控於2019年8月1日至2019年9月2日期間某日,在新界西貢龍尾村路龍尾村131號猥褻侵犯吳恩宇,以及在同年9月2日在香港謀殺吳恩宇;至於57歲次被告為死者的母親吳馬如賡,被控於2019年8月某日協助和教唆張子材猥褻侵犯吳恩宇。
根據承認事實,事主患輕度智障及言語障礙。
法官杜麗冰早前在引導陪審團時指出,若認為男被告有意圖造成事主身體嚴重傷害,可裁定他謀殺罪成,否則可判斷他是否違反照顧責任等,而裁定他誤殺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