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今年1月於西貢進行的士「放蛇」行動時,遭司機拒絕上車並說「你過對面搭綠的」。司機被控一項拒載罪,案件今日(10月29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被告改認罪並判罰款500元,事後司機解釋叫坐綠的「是行規」。
司機解釋叫坐綠的「是行規」。司機今日(10月29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一項的士拒絕租用傳票控罪,暫委裁判官蘇竟判被告罰款500元。
被告林松金,沒有律師代表。案情指出,案發當日早上警方進行「放蛇」以打擊的士違例事項,於11時34分時,警員在西貢公眾碼頭市區的士站登上被告的士,要求前往西貢海灣酒店,被告卻稱「海灣酒店,你過對面搭綠的」,拒絕接載警員。之後,另一警員上車要求前往將軍澳港鐵站,被告隨即開車,警員遂表明警察身分指被告拒載,被告向警員說,「我唔係揀客呀,你咁做我都冇嘢好講」。
司機今日(10月29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一項的士拒絕租用傳票控罪,暫委裁判官蘇竟判被告罰款500元,指被告有悔意。被告求情時指,案發時只是跟從行規,提醒前往新界地區的乘客改乘綠的,以較低價錢獲取相同服務,又認為自己是「好心做壞事」。
案件編號:KCS8720/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