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發生持刀襲擊事件!今早(11月4日)九龍城裁判法院有男子持刀企圖襲擊裁判官,及後被3名警員制服,一同受傷送院。當時於法庭內,一名男子懷疑突然情緒激動,持利刀擬衝前襲擊裁判官,庭內3名警員隨即上前制止,男子見事敗企圖逃去並遭制服,警員在其袋內及身上搜出共3把利刀,並在法院外圍封一輛懷疑涉案男子的單車。
律政司:強烈譴責絕不姑息
律政司隨後發聲明予以強烈譴責,強調政府絕不姑息任何違法暴力行為,警方定必徹查案件,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發言人指,《基本法》第八十五條明確指出香港特區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法官必須依據法律和證據處理案件,若有法官因履行司法職能而遭受恐嚇,尤其涉及任何形式的暴力,香港特區政府絕不容忍這種目無法紀及損害法治的惡行,警方必定會嚴正執法。律政司呼籲社會人士尊重法治,任何人都不應以身試法。
警方:被捕人有接受政府精神科治療紀錄
警方同日下午舉行記者會講述案情,一名32歲涉及非禮案的姓李男子,早前被審訊的裁判官判處他罪成,他曾上訴被駁回,已完成刑期,懷疑有人懷恨在心,趁裁判官審訊案件時衝向其施襲。
西九龍總區刑事部(行動)警司賈錦琳表示,3名警員手腳擦傷及扭傷,一名男警手指被利器割傷,警方亦檢獲4把長約27至46厘米不等刀。其中一把全新、長約46厘米的刀,以及檢獲4樽溶液及2樽粉末,溶液有易燃成分。
另外,被捕人過往有接受政府精神科治療紀錄,他現時情緒不穩,送往伊利沙伯醫院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