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朗公路周四(11月7日)發生火警,現場勁大煙!網上有影片顯示,上午約11時許,青朗公路近青馬管制區行政大樓對開的分隔草叢起火,影片所示,草叢燒至火光熊熊,亦飄散出大量白煙,阻礙車輛行駛。其後消防接報到場將火救熄,起火原因有待調查。
公路飄散出大量白煙。(影片截圖)草叢燒至火光熊熊。(影片截圖)
網民猜測1原因致火警
今次火警引起網民熱議,網民猜測一個原因導致火警發生,網民認為,或有人亂丟煙頭引致起火,亦有人認為是秋天乾燥引起,「肯定掉煙頭啦」、「一技煙頭加今日秋高氣爽天氣,再加埋野草得生長」、「好大機會係啲煙剷掉煙頭引起!」、「風高物燥」、「好大機會係啲司機彈煙頭」、「9成係啲司機揸車時掉煙頭燒著」、「煙鏟司機害人害己」、「肯定又係啲衰人掉煙頭啦」。
翻查資料,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毀壞(《刑事罪行條例》第60條)「摧毀或損壞財產」,任何人無合法辯解而摧毀或損壞屬於他人的財產,意圖摧毀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摧毀或損壞,即屬犯罪。若是用火摧毀或損壞財產而犯本條所訂罪行者,須被控以縱火。《刑事罪行條例》第63條列明縱火有關罪行,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最高可判處終身監禁;不屬於縱火類別的其他罪行,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最高可判監禁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