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發生一宗危險駕駛事件!有網民周一(11月11日)上載影片並寫上「天氣涼咗又唔戴番頂帽,啲風吹埋嚟好易傷風㗎…」,影片顯示一名電單車的「P牌鐵騎士」在駛經元朗近天水圍一帶時,未有跟隨法例,無頭盔亂闖馬路,更在私家車中不停穿插,險象環生。
影片截圖
網民咁樣睇?
有網民看畢影片後,斥責司機危險及認為應該報警,亦有人笑言是國王的頭盔,因完全看不見,「1823 佢 la」、「係咪趕住送外賣?」、「危駕,警察快到」、「真P牌 ? 咁係咪要重考....?」、「以為自己揸緊架係電動單車」、「難道係傳說中只有聰明人先睇到嘅頭盔?國王的頭盔?」、「唔使講嘢,一定要報警」、「有可能係假牌?」、「咁危險,死咗自己攞嚟」。
而根據法例,在駕駛或乘坐電單車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可處罰款$5,000及監禁3個月(《道路交通(安全裝備)規例》(香港法例第374F章)《道路交通(安全裝備)規例》(香港法例第374F章)第12條)。但在大多數情況下,將依據《定額罰款(刑事訴訟)條例》(香港法例第240章)判罰$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