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將軍澳明德邨發生一件令人憤怒的的士拒載事件!周一(11月11日)有的哥在社交平台上發布一則影片,並寫道「見有輪椅人士,即踩油走,嗰度係迴旋處,佢走左去迴旋處另一邊」。影片可見,在將軍澳明德邨的士站處,有兩位人士推著一輛輪椅打算上的士外出,豈料一輛的士突然駛走,令三人無所適從。
其後在車Cam司機立即上前接載,並說「見到輪椅就走呀?等我車呀婆婆先」,最後三人成功獲另一的士司機接載。車Cam司機亦在帖文表示,「好心你啦,揀客就吾好排的士站,排得的士站就預左乜人都有,你真係呢個業界既其中一粒老鼠屎,就係你地呢類人,搞到行業聲譽咁差…」。
影片截圖
網民1句鬧司機眾人讚好
事件引起網民討論,網民紛紛斥責該無品的士,亦感嘆像車Cam司機一樣的的哥買少見少,「佢應該唔會老!」、「我都見過系咁,
影響的士司機形象」、「所有拒載輪椅同唔讓路俾救護車嘅仆街司機,保佑你哋老咗坐輪椅冇人肯載,有事要人救時架救護車俾人塞住!」、「你好人有好報呀」、「坐輪椅一樣可以去機場接人」、「我試過尖咀天星,有輪椅响隊頭等,前面幾架都唔移前接佢,然後我移上去接咗個輪椅」、「人在做,天在看」、「唉,同行多敗類」。
翻查法例,香港法例第374D章 《道路交通(公共服務車輛)規例》 第47條,如的士乘客屬傷殘人士,其輪椅及枴杖不得視為附加車費的行李,相關用品屬免費,而根據《道路交通(公共服務車輛)規例》(第374D章)第37(a)條,的士司機如無合理辯解,不得故意拒絕或忽略接受租用人的租用,不論該租用人的意圖是以明顯或默示方式表示的,如無合理辯解而沒遵從要求,一經定罪,可處罰款5,000元及監禁1個月;若完成課程又成功通過考試,可從被記分數中減3分。 兩年內被記15分或以上,可被取消駕駛的士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