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歲男童於2017至2021年間遭菲律賓籍同性戀哥哥性侵,被要求互相口交及肛交,其間更被拍攝裸露性交片段,涉案同父異母哥哥早前承認向年齡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製作兒童物品及未經同意下肛交共16罪,今天 (11月15日) 於高等法院判入獄9年8個月。
法官判刑時指出,指被告與事主存有14年的年齡差距,案發時事主只有11歲及14歲,他的行為令事主感到孤獨無援,亦令事主對性取向感到混亂,難以建立正常及健康的關係,嚴重影響他的自尊及學術發展,現在事主雖然已經18歲,但他仍需接受心理治療。
法官引述被告的心理報告,稱他是同性戀者,曾用男同性交友軟件,但他否認有戀童癖,被告於2017年開始吸食冰毒,服用毒品後增加他進行性行為的慾望,亦承認與事主肛交時沒有採用安全措施。
法官續指出,被告為事主同父異母的哥哥,他的角色理應保護弟弟,他愧對事主對其信任,他帶同性戀朋友到家,要求事主吸食毒品,並且威脅其屈服,令事主的青少年人生及將來蒙上陰影,嚴重違反誠信,被告對事主的非法行為長達3年半之久,他在得知自己有愛滋病後,仍在沒有使用安全套下與事主性交,更將過程錄影下,錄影片段包含事主的全裸畫面,對事主餘下的人生造成嚴重心理影響。
法官同意被告認罪後出庭頂證另一被告熊思昊應獲減刑折扣,後來陪審團雖然裁定其證供不可信,被告未能完全獲得50%的減刑,但他出庭作證仍可獲46.5%減刑,判囚9年8個月。
32歲被告A.J.B.D.,為事主的兄長,沒有刑事定罪紀錄,案發時與弟弟一同居住在旺角一單位,他於2021年4月被捕後還押,早前承認9項向年齡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5項製作兒童物品和2項未經同意下肛交罪共16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