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法會議員、亞洲資源控股有限公司時任大股東詹培忠,以及其子詹劍崙,10年前涉嫌串謀他人在配售可換股票據,以增加上市公司股本時,隱瞞秘密「買殼」協議,詐騙聯交所、該上市公司及其董事會和股東,涉及犯罪得益逾4,200萬元,另有同案65歲女子被控1項洗黑錢罪。法官練錦鴻今於區域法院裁定3人罪成,3人還押候判。
被告依次為77歲董事詹培忠、52歲商人詹劍崙,以及65歲無業婦王蓓麗;同案另有一名被告48歲商人馬鐘鴻,他已潛逃遭發拘捕令。
前立法會議員、亞洲資源控股有限公司時任大股東詹培忠
案情指,詹培忠案發時為亞洲資源(899,現改名中加國信)大股東,詹劍崙則為時任公司主席。父子二人被指在2013年7月至2015年11月期間串謀內地商人馬鐘鴻詐騙亞洲資源、董事會及股東,隱瞞馬鐘鴻與詹培忠和詹劍崙達成協議,即馬鐘鴻會以2.1億買殼,致亞洲資源董事會批准配售佔公司當時已發行股本566.67%的可換股票據,目的是增加該上市司的全部已發行股本,而從而促進該買殼協議的執行。
其中,詹培忠表明不作求情後,控方交代其1998年或之前有3項不類同案底,控方屆時將會申請充公詹培忠涉案財產;另兩人求情押後至2025年1月8日進行。
案件編號:DCCC439/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