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男子進食自行捕獲的河豚懷疑中毒,其中一人危殆,另外一人情況穩定。衞生防護中心建議,避免自行屠宰河豚或不知名魚類作膳食用途。
懷疑食河豚中毒的兩名男子,分別44歲及50歲,消息指都是內地人。衞生防護中心稱,他們本周四 (12月19日) 進食自行捕獲及烹煮的河豚,約4小時後咀邊及四肢麻痺,呼吸困難。同日送往瑪麗醫院。初步調查顯示,他們以往都試過進食,相信今次是因為處理不當。
中心提醒,河豚帶有毒素,屬毒性強烈的水溶性神經毒素,可影響中樞神經系統,嚴重可致命。毒素主要集中在河豚的肝臟、生殖腺、皮膚等,由於毒素耐熱,不會在烹煮、風乾,或冷藏過程中被分解。
有在維港釣魚的市民指,不時都釣到河豚。吳先生說:「我們釣魚那些平時是過手癮,用來玩不會用來食,這是基本常識,不懂剖魚技巧,食河豚有毒。」
有毒理專家指,進食河豚後中毒,通常數小時內開始不適。香港大學深圳醫院中毒救治中心主任劉飛龍表示:「如果你自己釣河豚回來,或者在海裡找河豚,(中毒) 機會很大,你偶爾一次沒事,就如俄羅斯輪盤,下次輪到你多數有事,主要令你肌肉無力,首先是眼睛會看到重影,眼皮重、拉下來,接著無法吞嚥、口齒不清。再嚴重會無法呼吸,嚴重甚至可以死亡。」
專家又指河豚毒素沒有解毒劑,靠身體自然排出體外。嚴重個案普遍要兩至三日,才不用呼吸機協助,恢復自行呼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