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1月8日) 起,數十個國家及地區,包括香港及澳門的人士,前往英國旅遊、探親、公幹或過境要先申請ETA,即是電子旅遊授權,旅客沒有ETA,可能不准登機。
英國內政部擴大ETA,適用於免簽證國家及地區旅客。
港澳人士即日起,可以透過英國內政部的系統,申請屆時到英國的ETA及上載個人照片,費用10英鎊。
據了解,申請人等待約3個工作天,可以得知審批結果,ETA持有人在兩年有效期內,可以多次到英國探親、旅遊或公幹,逗留最多六個月。港人不論持有特區護照或BNO,都要先申請ETA,已有BNO簽證則獲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