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男被誘拐至緬甸遭禁錮4個月交贖金後獲釋今回港 保安局及警隊等機場接回

港男被誘拐至緬甸遭禁錮4個月交贖金後獲釋今回港  保安局及警隊等機場接回

再有一個被誘拐至東南亞的香港男子,於今日 (1月16日) 返回香港。

協助個案家屬的前區議員余德寶指,該名被誘拐至緬甸園區的男子,在當地被困四個月,家人繳交了贖金後獲釋,但未透露金額。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在社交平台表示,確認其中一名被禁錮港人,今早乘搭飛機返港。保安局、警隊及入境處人員,已在機場將他接回,安全回港。

保安局早前派專責組到泰國營救被禁錮港人,保安局副局長卓孝業當時表示,最少有28名港人被誘騙到緬甸與泰國交界園區從事電騙工作,當中尚有12人未脫困,包括11名港人被禁錮在緬甸邊境地區、1人在柬埔寨。卓孝業指出,大多數被拐帶的港人都是在社交媒體或通信軟件受到「兜搭」,收到可得到薪高糧準、無需工作經驗的工作機會訊息,並獲得電子機票前往泰國,之後就被拐走;有部分新個案是叫當事人到日本或台灣等地帶貨,臨出發時忽然將地點改為泰國,當事人到步後被騙徒拐走。

另一方面,一名女美容師涉嫌向2名21及23歲女子訛稱泰國有高薪就業機會,誘她們到緬甸的詐騙園區,案件今天(1月16日)於沙田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控方申請把案押後到3月13日再提訊,以作進一步調查,被告申請保釋被拒須還押。她被控兩項串謀詐騙,指她於2024年12月27日,在香港與其他不知名人士串謀,欺騙2名本地女子,即不誠實地虛假陳述泰國有真實就業機會,將獲得豐厚的報酬,意圖致使她們出國旅行到泰國,並為詐騙中心工作。


 相關推薦

熱門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