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FB群組最新流傳一則帖文並且附上一段車CAM視頻,帖文題為「朋友~~痛唔痛呀!」。
從該車CAM視頻中可見,一名非華裔男子騎著單車從香港一條行車天橋高速落斜,單車騎手懷疑未有看到前方一輛停泊在天橋影線的私家車,最終直撼該輛私家車後人仰車翻,騎手到了行車天橋邊始停下,驚險萬分,撞後該名單車騎手則狀甚痛苦。
網上FB群組視頻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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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引發網民熱議,不少人留言表示「停得喺呢度正路有人喺車,有冇捉住佢要佢賠錢先?」、「踩過單車都咁樣,電單車嘅話香咗啦」、「真係盲㗎喎」、「唔知街邊有碌燈柱係咪都會照撞埋去」、「撞擊測試,冇事」等。
據了解,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46條 ( 不小心騎踏單車 ) 指出,(1) 任何人在道路上不小心使用或騎踏單車、三輪車或多輪車,即屬犯罪,可處罰款$2000 (編輯修訂——2021年第2號編輯修訂紀錄)。(2) 任何人在道路上使用或騎踏單車、三輪車或多輪車時,無適當的謹慎或專注,或未有合理顧及其他使用該道路的人,即屬本條所指的不小心使用或騎踏單車、三輪車或多輪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