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沙咀重慶大廈昨日發生火警。周日(2月9日)傍晚,尖沙咀重慶大廈旁的後巷發生火災,大量濃煙冒出。據報,起火位置為一間以鋅鐵搭建而成的後巷地舖,前身為一間售賣CD光碟的店舖,已結業數年,鄰近有一報紙檔。
尖沙咀重慶大廈旁後巷起火
尖沙咀重慶大廈旁後巷起火
尖沙咀重慶大廈旁後巷起火
尖沙咀重慶大廈旁後巷起火
重慶大廈旁後巷起火
據網上流傳片段可見,涉事地點的位置陷入火海著火,冒出大量濃煙。而當時街道上大批途人圍觀,繁忙得人來人往;亦有影片可見,消防員瞬即趕抵現場救援,現場火光熊熊。
消防及警方現正調查起火原因,初步不排除有人遺下未熄煙蒂釀成火警,幸無造成傷亡。
同場加映:火警逃生
火警逃生
火警逃生
火警逃生
火警逃生
同場加映:消防條例
根據大廈公契及消防條例,電梯大堂、走廊及梯間等區域屬於公眾地方,所以不論住戶所放置的私人物品是否影響物業形象或構成衛生問題,單是於公眾地方放置私人物品,即屬違反大廈公契及消防條例。屋苑管理處在巡查時,有權派員清走物品而不作另行通知。
而根據香港法例第95F章《消防(消除火警危險)規例》第3章第14條,無論業主所放的物品是否有阻塞通道,都同樣屬於違反消防條例,因這些雜物會增加火災的機會,如發現可被檢控,一經定罪可被判第六級罰款,即最高達10萬港元;如其後再犯及再被定罪,則可被判罰款20萬港元及監禁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