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保安遭妻虐待多年終離婚 妻不搬走求再婚怕公屋被奪刀斬妻候判

六旬保安遭妻虐待多年終離婚  妻不搬走求再婚怕公屋被奪刀斬妻候判

六旬漢稱遭妻虐待多年,終獲法庭頒令離婚,但妻與其前夫所生兒子卻仍居於其公屋,妻後來更多次要求再婚,但六旬漢認為前妻只為取走其公屋,其後二人再就再婚的事口角,六旬漢在前妻睡著後,雙手各持一刀追斬前妻,六旬漢今天 (3月18日) 在高等法院承認傷人罪,律師代為求情時稱前妻已原諒被告,相信二人將來可再共處,但法官陳慶偉認為律師說法過於樂觀,把案押後至本周五 (3月21日) 判刑。

現年69歲的男被告張家翔原被控於2021年6月21日,在馬鞍山耀安邨耀榮樓12樓1211室,企圖謀殺前妻張存華。控方修訂控罪後改控有意圖而傷人罪,男被告張家翔今天在高等法院承認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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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承認案情指出,其前妻張存華曾在1991年於內地結婚,在1995年誕子,但於2001年離婚,張存華同兒子到深圳生活,期間認識被告並發展戀人關係。她在2004年為被告誕女,其女兒在2007年起於涉案單位與被告生活,她則於2009年與被告在香港正式結婚,她於2014年成為香港居民。她與被告其後關係惡化,經常就生活及財政事宜爭執,被告在2018年提出離婚,家事法庭在2020年正式頒下離婚令。

被告在耀安邨任職夜間保安,前妻原本在餐廳任職侍應,在2021年轉行任職夜間保安。前妻在2021年5月向被告提出再婚建議,兩人為錢銀及再婚事宜爭執。前妻在房間睡覺期間突然感到右眼劇痛,睜眼即見被告左手拿生果刀,右手拿菜刀揮舞,並聽到被告說「我要斬死你」。前妻抬高左手時被斬傷流血,被告開始不斷斬向前妻臉部、頸部及左手,她請求被告不要再斬她,饒她一命,趁機逃出住宅,但被告兩手持刀尾隨到電梯大堂,全身浴血的前妻便跑後樓梯,從12樓一直跑到地下逃生,大叫救命求助,向另一大廈的當值保安稱「我老公斬我呀」。

當值保安開門讓前妻暫時躲避,被告手持兩刀趕到要求保安開門,保安見狀立即拒絕並報警求助。被告稱「係我老婆斬我先㗎」,其後在附近垃圾桶扔掉兩把刀,在附近木椅坐下等待警方到來。警方到場時被告稱他怕前妻提出再婚是想搶走他的公屋單位,他當日倍感壓力有自殺念頭,寫下遺言後服用5安眠藥並飲下兩杯紅酒。


評論 1

  • wong vi

    wong vi

    能斬妻的男人,一定不是弱者,這有可能一直欺負另一半的人是他,想掩飾自己的不是才真!

    23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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