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鑑於今年本港致命交通意外有上升趨勢,警方今日起推出新一輪交通安全的大型執法行動,行人亂過馬路隨時會罰款$2,000。
據悉,12月1日至8日期間,警方交通總部聯同總區道路安全組,在全港多區人流較多的地點,加強向行人宣傳安全過馬路的訊息,並大派道路安全吉祥物「熊sir」的紀念品。交通總部在今年第四季,亦推出一系列新措施,包括在全港90多個地點的路邊交通燈控制器貼上「熊sir」貼紙、提醒途人注意安全,以及在全港約100個人車流量較多的地點,掛上行人安全主題的橫額。
在教育及宣傳活動結束後,警方由12月11日開始,將會在全港各區進行不定時、無限期及不同形式的執法行動,票控亂過馬路或干犯嚴重交通違例事項的行人,一經定罪最高罰款2千元。而警方在新一輪執法行動,將會包括便裝執法,以減低市民「見到警員才守規矩,看不到便不守」的情況。
道路安全課總督察林啟森表示,今年1至10月共有85宗致命交通意外數字,平均每星期超過2宗,數字是自2020年以來最高。其中共有56名行人死亡。死者當中,35人為65歲或以上長者,佔整體行人死亡人數的六成三。涉及長者行人的致命交通意外中,貨車佔車輛類別最大比例,其次是的士及小巴。
涉及路人的致命交通意外,成因多數是因為不當使用、 甚至無使用過路設施;分心用手機,或者無使用行人路所致,再次提醒行人應該善用「行人四寶」,包括行人過路燈、斑馬線、行人隧道或天橋。警方重申,如市民亂過馬路,一經定罪,可被罰款2千元。為自己,為家人,希望市民做個盡責過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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