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興一棟工業大廈的單位,大門上貼着一張令人矚目的告示。告示上附有一張照片,內容為一名謝姓男子租客上址一倉庫作為居住用途。
謝生主動聯絡《東張西望》澄清事件,表示遭到冤枉!他表示租下倉庫已達六七年時間,從事裝修工作的他表示,自己透過單位的二房東王先生租住單位,但二房東的兒子在爸爸去世後,就立刻勒令謝先生搬出。
更甚的是,小王生於一個月後立刻把倉庫換鎖,其後更不讓謝先生取回所有財物。但由於謝先生與老王先生並沒有定下租約,故警察未能受理事件。謝先生希望,業主能讓他取回自己的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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