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中心游說入會訛稱可退款 健身教練亂過數隨意碌客人卡

健身中心游說入會訛稱可退款 健身教練亂過數隨意碌客人卡

Apple、Candy、Billy都是新蒲崗一間健身中心的會員,Apple原本只希望參加半年,不過兩位健身教練Turbo及Gary不斷向她遊說,先全數繳付兩年合約,半年後可以無條件中止,終止合約後可以取回餘下年半的費用。Apple先付部分費用,餘數不夠錢繳付,Gary遊說她向虛擬銀行貸款,Apple最後向虛擬銀行借款72000元。
另一位苦主Candy在新蒲崗街頭遇到一個扮可憐的男人,叫她上去健身中心「吸個章」,她上到去坐了幾個鐘,旁邊被大隻佬包圍覺得好驚,半推半就下簽了約及俾錢。一方面急住走又怕屋企人知,所以合約連單據都留在健身中心,再查閱記錄才知道被過24000元。她追問教練Gary為何過了24000,Gary回覆已經給了折扣。之後再被Gary遊說追加多2400蚊,但Gary再扣多24000,兩次過數合共48000。
之後Candy質問Gary,他否認曾說2400。
錢扣了參加會籍後,完全跟之前所說的屬兩回事,Apple找教練退款,Gary回覆「冇講過半年可以退款喎!」,甚至大言不慚「畀海關、消委會電話你吖!」
除了教練人間蒸發之外,健身中心亦已經結業,而且一律不回應提問。
教練Gary向Billy透露,健身中心賺錢而且打算開新店,遊說Billy夾錢繳付裝修費。Billy不為所動,只繼續維持有好關係。Billy調查健身中心的背景,結果發現健身中心一名董事及七名職員,曾經透過威嚇手段逼使18名顧客參與其健身計劃,甚至六人被判囚!健身中心教練直認不諱。
東張西望派人到新店查探,受害人口中的兩名教練Turbo及Gary亦在場,Gary之後主動聯絡東張,否認已不能手法銷售健身課程。
陸偉雄大律師解釋簽約後已經取代口頭承諾,必須以最終簽的合約為準。而這份合約內有相當的魔鬼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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