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張》前日報道,一名男子經常於長沙灣李鄭屋附近公園,露出自己的屁股以及私處,在公園附近跑步及曬太陽。
事件一經播出後,引起社會極大迴響,其中主持與該名男子的追逐片段,更加於網上各大討論區不斷被轉載。
警方指,留意到近日有傳媒報道指,今年七月發生於長沙灣區內的一宗懷疑猥褻暴露身體案件,一名男子在李鄭屋邨一帶暴露身體。
長沙灣分區特遣隊主動跟進事件。經深入調查及部署後,人員今日上午在李鄭屋邨拘捕一名六十八歲本地男子,涉嫌「猥褻暴露身體」。
該名被捕男子現正被警方扣留調查。
警方重申,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148條,任何人無合法權限或辯解,在公眾地方或公眾可見的情況下,猥褻暴露其身體任何部分,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罰款一千元及監禁六個月。警方呼籲各市民積極舉報罪惡,警方對罪惡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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