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居住於洪水橋新樓的苦主,於屋內開放式廚房煲湯期間,疑似室內溫度急升,導致位於煮食爐上方的煙霧感應器及消防花灑頭啟動,大量水如噴泉般灑出。
雖然苦主立即通知保安關水掣,奈何因為需由消防員處理,成功關水後單位已變成「水舞間」,傢俬地板全數損毀。
苦主向發展商,投訴認為事故屬設計錯誤導致,但發展商回應設計符合消防署標準而拒絕負責。
攝製隊於單位內廚食實測,發現溫度接觸消防花灑頭碟蓋脫落臨界點,驗樓師賴達明視察後亦認為設計存隱患,並提供自保方法。香港消防工程專業人員協會主席朱亦驊解釋煙霧感應器及消防花灑頭設計及防火規格。
另外,攝製隊分別去信發展商、屋宇署、消防署及管理公司就苦主個案要求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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