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張西望昨日報道一名內地女專才來港工作的時候,懷疑租到劏房,更加出現床舖發霉、廁所沖不到水、冷氣壞等等問題,業主更加耍賴要求對方付清尾數,並更改大門密碼扣押對方的物品(詳見相關新聞)。到底這樣的租務爭議可以如何處理?蘇文傑律師為大家解答。
蘇文傑律師說:「如果這張有效合同已經生效,除非業主真的覺得租客違反合同條款,不然不能單純以對方太麻煩,從而單方面終止這張租約,除非租客違反主要條款,不然這張合約理論上仍然生效。」
蘇文傑律師解釋法律規定
但類似爭議應該如何處理?蘇文傑律師解釋:「如果業主單方面終止這張租約,租客有兩件事可以做。向香港的土地審裁處提出申索,要求法庭確認這張租約的有效性,以及強制執行這張租約,如果雙方都不願再繼續維持這張租約的有效性,租客也可以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要求業主將收取了的租金退還,甚至因為對方單方面終止租約,導致自己所產生的所有損失,都可以向業主追討。如果整個申索金額少於$75,000。」
業主曾要求李小姐放棄申索
針對今次李小姐的個案,蘇文傑律師建議:「如果這次是租客覺得業主違反租約在先,就附有舉證的責任,要證明業主真的單方面違反租約。」
如果這次是租客覺得業主違反租約在先,就附有舉證的責任
今次事件擾攘了大半個月,令李小姐心力交瘁,又要破財,李小姐說:「這件事浪費了我很多時間,影響公司、上司對我的看法,因為剛入職這間公司兩星期就一直要請假,很影響我的工作。」
李小姐希望公開事件讓其他人汲取教訓
至於金錢損失方面,包括要買新衫、日用品、租酒店住等等,合共損失約三萬元。李小姐希望可以追回那一萬元的預付金,又警惕其他租客小心租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