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發生救護車送錯醫院致病人死亡事件。
據內媒報道,江蘇的許某早前因胸痛加重入住泰州一家醫院,檢查後,醫生認為其病情危重,建議轉入揚州某醫院的西區進行治療,並將一張手寫的轉院單交給了許某家屬。但120急救車錯將許某送到了該醫院的東區,而東院區的醫生沒有及時請西院區相關科室會診協助診療,也未予以有效的治療措施,導致延誤8小時錯過了最佳救治時機,半個月後許某病重死亡。
事後,許某的家人將兩家醫院起訴到了法院。法院審理認為,泰州某醫院醫生未填寫轉診醫院的具體院區,直接導致急救車送錯院區,一定程度上延誤了治療;揚州某醫院作為接診醫院,未及時對許某採取積極有效的治療措施,也沒有及時與家屬進行溝通,對許某的死亡後果存在過錯;同時,許某的家屬也存在一定過錯。最終,法院酌情判定,泰州某醫院和揚州某醫院分別對患者的損失承擔45%和20%的賠償責任。經判決,許某家屬獲賠合計101萬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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