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12月19日),備受關注的余華英拐賣兒童案在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重審二審開庭。法院駁回余華英上訴,維持一審死刑判決。
據內媒報道,本次裁定為終審裁定,余華英不能再次上訴。按照刑事訴訟程序,該案將報請最高人民法院進行死刑覆核。核准適用死刑後,進入最終執行階段。
案情指,今年61歲的余華英販賣的第一個孩子是自己的親兒子,以5000元人民幣的價格賣到河北,此後,她共拐賣來自12個家庭的17名孩子,其中有五個家庭一次被拐走兩個孩子。
該案其中一名受害者楊妞花在五歲時被拐賣,她2022年配合貴陽警方提供當年被拐線索,最終警方將余華英抓獲。
余華英案在2023年開審,當時一審開庭判處死刑後,二審開庭發現其他犯罪事實發回重審。
從2022年6月余華英被抓獲至今兩年多的時間里,今日是余華英第六次出庭受審。之所以有這麼多次,也是因為在庭審期間,仍不斷有更多犯罪事實被查清,就在10月25日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重審一審的判決當中,可以看到,余華英拐賣兒童人數從原審時的11人增至17人,這也將是19日庭審的重點。
案情回顧
1993年起,余華英及其同夥一起拐賣多名兒童。2022年7月,余華英因涉嫌拐賣兒童罪,被刑事拘留。
2023年9月18日,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拐賣兒童罪,判處余華英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余華英提出上訴。
2023年11月28日,余華英拐賣兒童案二審開庭。二審庭審後,檢察機關提出發現余華英有漏罪未處理,建議發回重審。
2024年1月8日,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對余華英拐賣兒童案發回重審。
2024年10月11日,案件在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重審一審開庭,余華英被控拐賣兒童人數從11人增至17人。
2024年10月25日,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再次認定余華英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依法判決被告人余華英犯拐賣兒童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余華英當庭表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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