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上月發生故意駕車在體育中心撞人事件,造成35人死亡43人受傷。珠海中級人民法院昨日(27日)對被告人樊維秋作出宣判,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樊維秋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樊維秋因婚姻破裂、生活失意,且不滿離婚財產分割結果,遂決意通過駕車沖撞人群方式發洩私憤。2024年11月11日晚,樊維秋在珠海市香洲區體育中心故意駕車沖撞正在鍛煉的人群,造成重大傷亡後果。法院認為,被告人樊維秋的犯罪動機極其卑劣,犯罪性質極其惡劣,犯罪手段特別殘忍,犯罪後果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極大,應當依法嚴懲。樊維秋當庭認罪,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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