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首爾一家大型醫院的婦產科醫生,因在診療過程中強姦病人,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
據韓國媒體今日(7日)報道稱,由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判決書顯示,婦產科醫生A某因被控「對受保護人強姦罪」,於上月20日被判處3年有期徒刑。 A某在審判過程中主張,伸入患者體內的不是自己的身體,而是用於檢查的設備,但不獲法官接納。
報道稱,法院綜合考慮以下因素,認定受害者的陳述更具可信度: 一,考慮到受害者在得知事件後立即大喊尋求幫助,有陳述說聽到這個聲音後有2名護士和1名專科醫生進入;
二,在犯罪後的調查中檢測出了受害者和被告人的混合DNA
三,受害者有生育經驗,誤以為是醫療設備的可能性較低等,判斷受害者的主張是妥當的。
法院判決書指:「被告作為婦產科醫生,利用受害者在診療過程中處於無法抗拒其指示的脆弱狀態,對其實施了性侵。這一事件對受害者造成了嚴重的心理創傷。考慮到犯罪的手法及經過,被告的罪責重大。」
同時,判決書還說明了量刑理由:「考慮到被告人沒有受到刑事處罰的前科、被告人的年齡和性行為、環境、犯罪方式、犯罪後的情況等」,判處被告有期徒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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