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加州陪審團在近期裁定,全球知名連鎖咖啡品牌星巴克(Starbucks)須支付5000萬美元(約港幣3.9億元)賠償給一名外賣員,因為他在取餐時因熱飲杯蓋未妥善固定,導致飲料灑出,嚴重燙傷其下體,並造成永久性神經損傷。
據了解,受害者米高•加西亞(Michael Garcia)當時正在洛杉磯一間星巴克的得來速(Drive-Thru)取餐,當店員遞交飲料時,其中一杯未完全固定在托盤內,導致熱飲掉落,燙傷下體與大腿。
根據陪審團判決,加西亞因此遭受嚴重燙傷、毀容、神經損傷,並帶來長期身心痛苦,影響其生活品質。他的律師帕加(Michael Parker)指控星巴克未能妥善確保飲品容器安全,違反了「合理照顧義務(duty of care)」,因此應負責賠償。
對於法院的判決,星巴克表示不同意陪審團的裁定,並計畫提出上訴。該公司發言人在聲明中強調:「我們對加西亞先生深表同情,但我們不同意陪審團的裁決,認為此事件並非公司的責任,且裁定的賠償金額過高。我們始終致力於維持最高的安全標準,包括熱飲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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