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劉馬車非禮罪成加監四星期 「東張+」盤點劉馬車完整犯罪人生

網紅劉馬車非禮罪成加監四星期  「東張+」盤點劉馬車完整犯罪人生

27歲的網絡紅人,自稱「劉馬車」的劉駿軒,今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承認3項非禮罪,控罪指劉氏於今年4月先後三度非禮年僅13至15歲的中學女生。裁判官判正在服刑的他入獄五星期,其中四星期與襲擊案刑期分期執行,即被告現加監四周。

被告劉駿軒被控於今年4月26日在天水圍天福路港鐵站的扶手電梯非禮當時13歲的女子X;再於同日在港鐵天水圍站往元朗方向月台,非禮另一名當時13歲的女子Y。被告之後再在同月28日,於天水圍天恩路12號一間酒店的地下咖啡店,非禮第3名女子,當時15歲的Z。

劉駿軒本周一才因襲擊網媒「蛋蛋俱樂部」記者被判囚六周,事隔三天後再被加監,令總刑期長達十周。

「東張+」為大家盤點劉氏自2012年起的犯罪及「踎監」紀錄,且看經常在影片中揚言要「改過自新」的他今次「出冊」後又能否真正改過。



劉馬車的犯罪人生:

・2012年8月,向心儀對象示愛不遂,反被女友人叮囑他別再糾纏,其後製作網上短片恐嚇要殺死其心儀對象及女友人,更威脅向她們學校的師生等人展開「大屠殺」。其後他於同年9月2日被捕,承認兩項刑事恐嚇,最後被判處接受感化24個月,期間須接受心理及精神科醫生輔導。

・2013年5月,在YouTube上傳影片,片中不斷辱罵屯門感化官黃鳳鳴。事後,警方拘捕「劉馬車」,並落案起訴。6月,他被法庭指違反感化令及宵禁令,改判入獄2個月,緩刑18個月。他於同年10月25日在庭上承認恐嚇感化官,被判入更生中心

・2016年3月於羅湖進入內地時,因涉嫌干犯「猥褻兒童罪」被深圳市公安刑事拘留,同年5月4日被捕。判決書提及,劉氏分別於於2015年3月11月及2016年2牽涉猥褻兒童案。法院判處劉馬車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刑期至2018年9月27日。

・2019年1月,因為被偷拍而與偷拍者大打出手,被法庭判罰款3000元

・2019年3月,因涉嫌於天水圍天恩邨球場非禮一名13歲女童被捕。因他其後在內地涉及另一宗案件,故無法出席8月5日的聆訊。據悉,案件至今仍未宣判

・2019年7月,劉氏於荔枝角站打傷一名男子,並於數日後在天水圍屏欣苑商場內一食肆牽涉打鬥,由於劉馬車當時在內地涉及另一宗案件,他未被落案起訴

・2019年7月,有網民表示劉馬車於深圳一間娛樂場所外,發現一名女子醉酒不醒人事,隨即將她抱起帶走強姦(即俗稱「執屍」)。其後公安將其拘捕。其後,有網民上載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書,指劉馬車因「強制猥褻罪」被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檢察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2023年渣打馬拉松,他在沒有報名參賽下「亂入」,最後更獲工作人員派發完成賽事的獎牌。主辦單位當日傍晚表示,大會將調查些事,並保留追究權利。田徑總會6月宣佈,永久禁止劉馬車參與由該會主辦的任何賽事

・2023年5月,涉及3項非禮罪,今日被判入獄五星期。(本文案件)

・2023年7月30日,劉馬車於荃灣荃新天地一期毆打網媒「蛋蛋俱樂部」記者。劉馬車承認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 8月14日被判監禁六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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