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破安排外地女來港賣淫集團 性工作者每次交易三七或五五分帳

警破安排外地女來港賣淫集團  性工作者每次交易三七或五五分帳

,在過去兩日(10月7日及8日)東區警區反黑組聯同入境處採取行動,破獲一個賣淫集團,並且以「依靠他人賣淫的收入為生」罪名拘捕1名34歲本地男子,他是集團骨幹成員。此外,在酒店內拘捕12名女子,包括2名泰籍及10名內地女子(24至44歲),涉嫌違反逗留條件全部被捕者現正被警方扣留調查。

網上圖片

據了解,該賣淫集團在社交平台以性感照作招徠,並安排泰籍及內地女子持旅遊證件入境,在北角一間酒店賣淫,每月營業額$20萬,行動中執法人員拘捕13名男女,其中一人為骨幹成員。此賣淫集團營運約2個月,而性工作者每次收取400至1,200元不等,以三七或五五分帳。

警方留意到有賣淫集團在社交平台以女子的性感照片和片段作招徠,並安排泰國籍及內地女子於北角一間酒店提供性服務,經過情報分析及調查後,得悉賣淫集團透過即時通訊軟件群組,指示該些女子訂購指定酒店,然後持旅遊簽證來港,再透過社交平台安排顧客到該些酒店與性工作者進行性交易。

集團骨幹成員向性工作者提供日用品、一次性毛巾、避孕套及上門收取犯罪得益,並以分帳形式向性工作者收取佣金。

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依靠他人賣淫的收入為生」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處監禁10年。


 相關推薦

熱門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