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局長:村屋僭建普遍 資源短缺下需先處理高危個案

發展局局長:村屋僭建普遍  資源短缺下需先處理高危個案

發展局有意重啟新界村屋僭建申報計劃,發展局局長甯漢豪今天 (12月21日) 指出,村屋僭建普遍,資源短缺下要先處理高危個案。

發展局局長甯漢豪表示:「屋宇署巡查了六萬幢村屋,有約一半有大大小小僭建物,有些所謂大,多了半層樓或多一層樓出來,有些圍封了露台,仍有三萬多幢要巡,之前巡了那些,有很多個案需發出清拆令,不拆可能又要檢控,要問自己是否做到那麼多工作、放那麼多精力下去,而市區僭建同樣又要處理。新界村屋有僭建物的數量或達十幾萬幢,當中至少四分一有機會可申報、但未申報。若重開申報的門,但用回2011年的計劃,至少有部分個案暫不用處理。」

此外,港府提出修訂《建築物條例》,容許小型僭建物,如冷氣機支架、簷篷等,由註冊人士檢查後可保留。甯漢豪指出,這類小型僭建經檢查後相信是屬安全,但仍需管理。 發展局局長甯漢豪稱:「小型僭建物能夠憑肉眼及簡單檢查,會知道大體也是安全。若是大型僭建物,若是一個地庫,或在天台搭建多一層,除了肉眼見到現時的物料,但因為沒有施工紀錄,承重是否安全,我們是會擔心。另外當然是意識形態,既然是大型,我們覺得都不應那麼簡單,由他人檢查過,就可保留、享用。」 

甯漢豪又表示:「署方不時有大型巡查行動,若外出見到經檢核的小型僭建物,狀態仍良好,是沒有問題的,日久也可失修,若見到就以日久失修情況處理,提你要處理,或發出維修令,但就不會指你僭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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