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有電單車發生交通意外。周日(12月29日),在北角炮台山道及英皇道交界發生電單車與私家車相撞意外。據悉,37歲的非華裔電單車男司機報稱身體疼痛,被送往律敦治醫院治理。
事發一刻影片於網上流傳
其後,事發一刻的片段在網上流傳。據網上片段顯示,一輛電單車先沿炮台山道行駛,當他駛至交界處時,原按交通燈號停下。不過,電單車疑看錯燈號,在燈號仍是紅燈時,電單車突然起步駛向十字路口,結果被一輛從英皇道直行行駛的黑色私家車撞倒。而影片所見,事故發生後,電單車連人帶車一同倒地。
北角電單車十字路口「衝紅燈」猛撼私家車北角電單車十字路口「衝紅燈」猛撼私家車北角電單車十字路口「衝紅燈」猛撼私家車北角電單車十字路口「衝紅燈」猛撼私家車北角電單車十字路口「衝紅燈」猛撼私家車
網民:累人累物...
事件引起網民討論,不少網民表示,電單車「害死」私家車司機,直斥他看錯燈而令私家車司機犯法,「電單車累人累物」、「害死私家車司機」、「佢做乜野? 前2枝+後1枝紅燈完全無視,dup低頭睇完手機就直接比油開車?」、「係唔小心定魯莽左」、「又一個自己申請」、「電單車可能睇到對面線行以為自己都綠燈」、「紅燈仲著緊就衝…」、「鬼揞眼,時辰到年尾要埋數」、「Fake到隔離電單車,佢都郁左想起步,好在冇跟」、「佢睇左邊盞燈?」、「兩位駕駛人士都睇唔到大家?」、「隔離個個都差啲比佢影響郁埋車…」、「其實睇錯燈都要睇吓右邊!」、「呢啲發緊夢,每日起碼見幾次」、「自殺突擊隊咩...」。
「衝紅燈」係犯法!
根據道路交通(違例駕駛記分)條例第375章,司機沒有遵守交通燈號(包括紅燈或黃燈),會被記5違例駕駛記分,若初犯最高罰款5,000元及監禁3個月,再犯則有機會被罰款最高1萬元及監禁6個月。至於未有駕駛執照的人士,運輸署記錄冊亦會留下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