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fb群組最新流傳一則帖文並且附上一段手機視頻,帖文題為「25年1月25日早上11:04,中環天星」。
視頻中可見一名作僧侣打扮懷疑是騙子的中年男子,在中環天星碼頭一帶拿著一本內頁寫滿英文及一個「佛」字的簿,懷疑正在向一男一女的外國遊客騙取金錢,其間拍攝者以英文即場指該名僧侣打扮男子是騙子,該名僧侣打扮男子隨即走為上著,拍攝者也一度尾隨,僧侣打扮男子一見到手機鏡頭隨即避之則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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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民一面倒讚揚拍片者見義勇為的精神,不少人留表示「謝謝這位好市民,希望入境處認住這個假和尚」、「真係要大家齊心喺街上見一個拆穿一個」、「大家真係唔好食花生,見到呢啲嘢要一齊做,唔好俾佢哋呃人」等。
另外,網民一面倒斥責該名假僧侣的行騙行為,紛紛留言表示「趕極都有」、「件衫仲系啱啱新買嘅,啲摺仲喺度」、「一臉橫肉的和尚」等。
據了解,《盜竊罪條例》的「欺詐罪」是指 (1) 如任何人藉作任何欺騙(不論所作欺騙是否唯一或主要誘因)並意圖詐騙而誘使另一人作出任何作為或有任何不作為,而導致 —— (a) 該另一人以外的任何人獲得利益;或 (b) 該進行誘使的人以外的任何人蒙受不利或有相當程度的可能性會蒙受不利,則該進行誘使的人即屬犯欺詐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14年。(2) 為施行第(1)款,任何人如在進行欺騙時意圖藉所進行的欺騙 (不論所進行的欺騙是否唯一或主要誘因)誘使另一人作出任何作為或有任何不作為,而因此會導致該款(a)及(b)段所提述的兩種後果或其中一種後果產生,則該人須被視為意圖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