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罷駛|交諮會與業界會面 黃羽庭再澄清「罷駛行動從未落實」及道歉

的士罷駛|交諮會與業界會面 黃羽庭再澄清「罷駛行動從未落實」及道歉

近期「的士罷駛」行動掀起滿城熱議,周三(2月19日)上午,運輸及物流局交通諮詢委員會與的士業界,以及網約車平台代表開會,就規管網約車平台收集意見,運輸署署長李頌恩亦有出席。有業界人士再澄清「罷駛行動從未落實」,又對造成市民影響而道歉。


業界澄清「罷駛行動從未落實」

會上,香港無線電的士聯誼會主席黃羽庭指業界訴求清晰,認為「白牌車」是犯法,強調「白牌車」不斷侵蝕的士業界利益;又指檢控違法經營是政府的責任,希望會內能討論出好結果,並視乎會議結果才決定下一步行動。

黃羽庭又澄清,的士罷駛行動「從未落實」,形容業界不希望組織任何影響市民的活動。他指,所謂罷駛,只是有會員曾在內部會議中提出;他對於是否有人流出會議紀錄,則暫時不想評論。

的士罷駛|交諮會與業界會面,黃羽庭再澄清「罷駛行動從未落實」。的士罷駛|交諮會與業界會面,黃羽庭再澄清「罷駛行動從未落實」。的士罷駛|交諮會與業界會面,黃羽庭再澄清「罷駛行動從未落實」。的士罷駛|交諮會與業界會面,黃羽庭再澄清「罷駛行動從未落實」。的士罷駛|交諮會與業界會面,黃羽庭再澄清「罷駛行動從未落實」。的士罷駛|交諮會與業界會面,黃羽庭再澄清「罷駛行動從未落實」。的士罷駛|交諮會與業界會面,黃羽庭再澄清「罷駛行動從未落實」。的士罷駛|交諮會與業界會面,黃羽庭再澄清「罷駛行動從未落實」。的士罷駛|交諮會與業界會面,黃羽庭再澄清「罷駛行動從未落實」。的士罷駛|交諮會與業界會面,黃羽庭再澄清「罷駛行動從未落實」。


周國強:讓的士業界「唞唞氣」

香港的士小巴商總會前理事長周國強在會前指,不希望發生有任何擾民行動,期望政府可以有明確態度,有序地規管網約車平台,並設立打擊非法「白牌車」的時間表,讓業界能「唞唞氣」及公平做生意。周國強亦回應早前有的士業界人士指,若當局未能提出讓業界滿意的答覆,會發起罷駛行動,他說,「不希望罷工擾民情況發生」。


同場加映:的士司機違例記分及的士車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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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署:正就規管網約車平台進行研究

此外,運輸署周三(2月19日)亦在社交平台發表有關的士及出租汽車議題的文章,指政府正就規管網約車平台進行研究,檢視個人化點對點交通服務的整體供求,並繼續聆聽持份者的意見和關注,就規管網約車平台訂定規管的立法建議,以促進個人化點對點交通服務的長遠健康和可持續發展。

運輸署強調,政府對透過不同通訊科技,使用互聯網或流動應用程式召喚或預約個人化點對點交通服務持開放態度,前提是相關平台必須確保支援載客服務合乎法規,保障乘客的安全及利益。

運輸署:勿經營及乘搭非法出租汽車運輸署:勿經營及乘搭非法出租汽車


運輸署:勿經營及乘搭非法出租汽車

運輸署又勸喻市民,切勿經營及乘搭非法出租汽車,表示乘客使用非法出租汽車服務都可能蒙受風險。當發生交通事故時,提供非法出租汽車服務的車輛的第三者責任保險可能會失效。

根據現行法例,任何人士或機構如欲安排私家車作出租或取酬方式載客,有關車輛必須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的規定,領有有效的出租汽車許可證,否則即屬違法,任何人違反規定即屬犯罪,首次被定罪可處最高罰款港幣10,000元及監禁6個月;再次定罪則可處最高罰款港幣25,000元及監禁12個月。

有關人士亦可能被暫時吊銷汽車牌照。初次違例可被吊銷汽車牌照6個月;就同一汽車其後再犯罪,則可被吊銷汽車牌照12個月。牌照被吊銷期間,涉案車輛須移交運輸署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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