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破「毒品大茶飯」 檢520公斤懷疑可卡因市值逾4.3億元

警破「毒品大茶飯」 檢520公斤懷疑可卡因市值逾4.3億元

警方毒品調查科在一項個反毒品行動中,檢獲約520公斤懷疑可卡因,估計總市值超過4.3億元。

警方今天 (2月25日) 表示,搗破一個在將軍澳私人住宅單位的毒品存儲倉庫,撿獲520公斤可卡因,黑市價值約4.3億元,拘捕2名男子。

該2名男子被控販毒,明日 (2月26日) 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表示,相信毒品由南美洲經貨運形式偷運入香港,販毒集團透過正當物流公司,將毒品運到葵涌一個工廈單位,分拆及重新包裝,再轉運到高私隱度的私人住宅單位,企圖掩人耳目。

警方指出,兩名被捕男子分別22及23歲,十分年輕,相信因想賺快錢被利用,但當他們被捕後就會被販毒集團「棄而遠之」。

警方呼籲,如業主發現有租客急於租用單位,提出短租形式或高於市值租金,業主應提高警覺,並且提醒運輸業界,留意收貨人資料等,有可疑應與警方聯絡。


打擊毒品罪行的法例


據了解,根據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險藥物條例》,毒品罪行的刑罰包括:

- 任何人如販運危險藥物(販運是指向他人出售或供應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00,000港元及 終身監禁 。

- 任何人如製造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00,000港元及 終身監禁 。

- 任何人如管有危險藥物;或吸食、吸服、服食或注射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1,000,000港元及 監禁7年 。

- 任何人如管有任何適合於及擬用作吸食、吸服、服食或注射危險藥物的管筒、設備或器具,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10,000港元及 監禁3年 。

- 任何人如栽植任何大麻屬植物或鴉片罌粟,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100,000港元及 監禁15年 。

- 若任何人為未成年人獲取或向未成年人供應或販運危險藥物,警方會引用《危險藥物條例》第56A條向法庭申請對該人加重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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