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仔最希望「薪高糧準」,不少人一有時間便瀏覽求職網站尋找心儀工作。日前有網民到勞工處瀏覽,發現招聘告示中,有僱主以月薪6,000至6,200元招聘全職員工,令一眾網民驚訝「能否請到人」。
職位月薪僅6千元惟有雙糧
該招聘職位廣告在周二(2月18日)刊登,職位為「市場業務助理」。廣告寫道,工作地點在葵芳,僱主為一間中小企推廣資助顧問公司;而該職位負責跟進市場拓展工作,處理社交媒體平台帖文,跟進圖片製作等事宜。
勞工處驚現月薪$6000元全職工作
勞工處驚現月薪$6000元全職工作
廣告指,職位月薪為6,000至6,200元,設有雙糧,每周工作5天,返工時間為周一至周五,上午9時半至下午4時。僱主要求申請者,須為中五程度,1年經驗;良好粵語;一般普通話;一般英語;懂讀寫中文;懂閱讀英文;懂Microsoft Office;盡責、守時。
截至截稿前周四(2月25日),該職位仍可在勞工處互動就業服務網站搜尋到,意味有關職位暫未請到人。
網民驚訝能否請人兼拆解1個細節
事件引起不少網民討論,不少人驚訝能否請人,亦有人拆解為何公司出6,000元請人的細節,「佢地期望請咩人返嚟呢?」、「呢啲唔係真係請人架。應該係申請緊乜乜基金」、「登三個月都請唔到香港人就可以請專才」、「如果6000蚊,一個月返到23日,一日返6個半鐘。即係6000/149.5 =40.1」、「過唔過到最低工資?」、「仲用30年前人工嚟請人,30年前做會計文員都6500啦,呢個人工而家衰過洗碗」、「洗腕出到2皮野都未必請到人」、「每月$6000-$6200,有雙糧;= 即係每月都有雙糧?」、「請唔到架,因為佢地想請外勞」、「掛名請人…呢個工資應該係差唔多30年前…」、「香港好多工100K以上」、「痴線時光倒流30年。」、「勞工處d工真係好癲」、「嘩 .. 人工回到1993年,當年fresh grad嘅人工」、「擺明係想請大陸人,係話俾政府聽我請唔到人,跟手請外勞」、「啱申請公屋嘅人」、「有冇搞錯?我以為我自己睇錯,$6000點樣請人?」、「係咪請網上打手」、「就算半工也找不到人,你想你會不會做,如果連你自己都不做,咁點會有人做呢!」、「如果甘都請到,我請2個呀」、「根本勞工處鋪呢啲出嚟就有問題」、「嘩….放假無錢」、「如果近屋企又湊到小朋友放學,仲可以申請小朋友學津同在職低收」、「請唔到之後就話要請內地專才」、「請唔到人可以去請外勞」、「我睇錯2005年」、「呢個係30年前嘅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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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設有最低工資條例
根據香港法例第608章《最低工資條例》,法定最低工資於2011年5月1日開始實施。現行的法定最低工資水平為每小時40元,由2023年5月1日起實施。
僱員不論是月薪、日薪、時薪、件薪、長工、臨時工、全職或兼職等,也不論是否按《僱傭條例》的「連續性合約」受僱,都同樣受到法定最低工資的保障。
此外,殘疾僱員亦可以享有法定最低工資保障,而《最低工資條例》讓他們有權選擇進行生產能力評估及按評估結果收取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