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七旬老翁偶遇孫兒12歲女同學,之後帶回家強給50元非禮,期間邊摸胸邊大讚身材好候判。
被告為70歲的方永靈,被控於2023年6月23日,深水埗元州街某單位猥褻侵犯女事主,他原被控另一項非法禁錮罪,獲存檔法庭。
區域法院 (網上圖片)
七旬老翁在街上偶遇上孫兒的12歲女同學,藉詞一同去麥當勞把女童帶回家,然後強塞50元入女童書包,之後摸女童胸及大讚她身材好,其間更指「爺爺好鍾意你呢啲乖女」。女童獲准離開後,翌日即告知社工。被告今天(3月19日)於區域法院承認1項非禮罪,法官練錦鴻押後至6月23日聽取求情及判刑,被告還押待索取背景報告、精神及心理報告。
案情指出,12歲的女事主是被告孫兒的同學,女事主認識被告約1個月。當天下午3時,被告見到女事主在學校外等小巴,便向女事主提議去麥當勞,女事主說其母不准她去,被告教女事主若她不說母親便不會知,兩人便前往麥當勞,被告在途中卻把女事主帶到他於元州街的家。被告給50元予女事主,女事主不收後被告便放入女事主的書包,然後抱住女事主說「爺爺好鍾意你呢啲乖女」,並且大讚女事主身材好,並隔著校服摸她的胸,再伸手入女事主的內衣捏胸,後來女事主嘗試站起,但遭被告推低,被告之後送女事主離開,叮囑女事主不要告訴別人,女事主翌日向社工揭發事件,被告被捕後稱稱知錯。
控方指出,創傷報告顯示稱知錯的人際關係受事件影響,需接受心理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