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張》早前報道,港人劉太與朋友7月跟團去韓國濟州旅行,去其中一個景點因為不知道汗蒸幕不准拍照,興奮時影相打卡,結果在場有韓國人報案,她一個人滯留當地,等檢控通知,一等就是三個月。
期間,有三位事主要求和解金合共1500萬韓圜,折合約18萬港元,後來減到九萬,但原來仍未解決,目前無奈滯留,酒店食宿都是問題。
「東張女神」梁菁琳遠赴當地探望滯留多月的劉太,劉太出事後,旅行社幫忙安排「最便宜」及接近唐人街的酒店讓他安頓,其間也幫忙攜帶糖尿病等必須藥物給劉太。
於昨晚播出的節目訪問期間,深感無助的劉太多次痛哭呻苦,直指「心很不舒服,沒錢交罰款…不知何時上法庭,晚晚都睡不好,頭又痛,全身也不適。」;而《東張西望》攝製隊請剛過生日的劉太吃大餐,飯後劉太突然坐在路邊痛哭。
兩夫婦於節目中多番強調的確有做錯,願意承擔責任,劉太說:「雖然我是做錯了,我真的做錯事,但做錯事了,沒道理懲罰我這麼長的時間,你喜歡判就判,是不是?,不要一直拖延,拖延到不知什麼時候」。
主持梁菁琳今日到涉事汗蒸幕場現場視察,其實澡堂內確實有張貼告示不可拍攝,但感覺不大明顯。劉太亦再次講述事件經過,解釋自己為何在澡堂拍攝。
當地律師Seongwoo Jo評論事件,表示首先要確定究竟檢察官有沒有對涉嫌犯事的人進行起訴,檢察官會因為案情去判斷需不需要向出入境管理事務所申請禁止出境。
律師又估計,宣告一審判決結果之前,劉太依然會被禁止離境。另外,即使有跟受害者進行賠償協議,亦不會推快審判程序。而就這事件,如果認罪的話,法例規定的最高刑罰是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及5000萬以下韓元罰款,並一般會伴以緩刑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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