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於11月24日至28日展開代號「獵槍」的反違法放債及非法收債行動。行動中,警方以「串謀以過高利率放債」、「違反放債人規例」、「串謀無牌放債」、「洗黑錢」、「縱火」、「刑事毀壞」及「刑事恐嚇」等罪拘捕31男16女,年齡介乎13至71歲。東九龍總區重案組總督察劉浩德及高級督察盧業威現向傳媒簡報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