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東張+」《驗樓3分鐘》 資深驗樓專家賴達明給大家有關裝修「爛尾」的重要知識,如果裝修不算爛尾,但貨不對辦又如何是好?今集賴達明會公開公證行評估裝修質素的三大原則。
一般所謂「貨不對辦」,是指裝修不合乎合約要求。賴達明說,行內稱為裝修缺陷,一般是指一些工程或物料沒有遵從或不符合相關合約的規定要求,包括明訂條款(明示條款)及 隱含條款(默示條款)。
賴達明指出,一般合約會規定裝修範圍、項目、設計、款式、品牌、型號、規格、用料、尺寸、顏色、數量、交貨日期等要求。而隱含條款分別是指商品責任及謹慎責任。
賴達明在「東張+」《驗樓3分鐘》專訪詳解公證行如何評定裝修「貨不對辦」。
他又公開公證行評估裝修質素的三大原則:
- 與合約內容不符(偏離合約)
- 裝修缺陷(顯性 / 隱性缺陷)
- 工程疏忽(因疏忽引致損害)
一般而言,如果雙方出現爭議,獨立第三方的公證行主要就是根據這三方面審視合約內容。因此,賴達明提醒業主,簽約時必須要看清楚合約內容,最好有明文規定才能好好保障自己,他解釋:「因為我們是逐條文去審視,究竟裝修是否符合合約內容。」
另外,要留意法例容許裝修公司有執漏期,即是實際完工和合約完工之間期內,裝修公司可以執修,而這個期限長達半年,最好在這個期限內交代清楚問題。如果雙方仍有爭議,則可能需要獨立第三方的公證行判定責任才能追討。更多詳情可收看專訪片段,賴達明有更詳盡解釋。
📝專家介紹📝
賴達明先生,人稱「明哥」,驗樓學家,香港著名驗樓專家,現職公正行技術總監,資深認證驗樓師,擁有27年資深驗樓資歷,專門從事樓宇檢驗技術推廣,專業培訓及公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