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用公屋 | 內地妻遭出軌夫趕出家門 與女兒暫住酒店 踢爆夫家濫用公屋力數2宗罪

濫用公屋 | 內地妻遭出軌夫趕出家門 與女兒暫住酒店 踢爆夫家濫用公屋力數2宗罪

【公屋/濫用公屋/離婚/居屋】一名內地女網民在「小紅書」以「在香港被趕出来的第一天」為題發文,表示跟丈夫育有一名女兒,女兒出生後,一家人搬回香港的公屋居住。

她透露公屋戶主是「孩子的爸爸的爸爸」,即她的老爺,她曾提供身分證讓夫家加名,「誰知道?從來沒有加過我的名字在這裡!」

被夫家趕出家門

事主稱因丈夫出軌,目前兩夫婦正在辦離婚,她和女兒仍住在公屋,並跟男方處於「同屋分居」的狀況。然而夫家最近報警,來了10多名警察,警方起初指協調後不會把她趕走,最後卻要求她搬走,事主希望能寬限1個月時間,惟男方還是堅決把她趕走,事主只得帶著行李和女兒暫住酒店。

(網上圖片)

「我來自內地遠嫁,這裡沒有一個親人,就在今天被無情的人趕出來,我永遠不會忘記你們的嘴臉怎麼對我的,怎麼在孩子面前說媽媽的不是,我的孩子多麼的驚恐。明天開始找房子,開啟我的另一個人生。」

踢爆夫家濫用公屋 力數2宗罪

對此,事主狠批丈夫為人絕情,並踢爆男方在新冠疫情期間,利用父親的名字申請綠表居屋,還加了她的名字,但她完全不知情,因為他們加名時是2020年,當時她和女兒仍在內地。現在因為居屋有她的名字,令她無法申請公屋,「試問,戶主申請居屋是不是不需要讓其他人知道?他們是否存在冒名頂替我簽名」。她又透露男方母親雖然住在公屋、未有除名,但購入了私樓,每月由男方供樓,「這是在婚姻期發生的, 試問我有權爭嗎?」。事主稱目前已向房屋署舉報。

網民:返內地重新生活

帖文曝光後,不少網民都同情事主的處境,紛紛提出各種處理方法,亦有人建議她回內地重新開始,「你說居屋有你名字,那你可以住不走。男方母親有私樓,你也知道公屋地址何不舉報他們?現在弄錢是最重要的」、「未有經濟能力回內地娘家吧!避風港永遠在」、「返回內地住吧,你冇香港親戚可以幫助你,不如返內地重新新生活」、「努力找工作、找房子,開啟自己的新生活。姐妹暫時住哪裡?我們可以多聯繫,如果孩子在你身邊,我帶娃在家,有需要也可以幫你帶娃」、「這家人未雨綢繆的吧,真是心疼你呀,在無親無故的地方居然被無情趕出來,太可惡了」。

【延伸閱讀】

濫用公屋 | 戶主移民加拿大公屋讓兄長 家訪回港扮住10分鐘 港女力數6宗罪向房署舉報

濫用公屋|設「舉報濫用公屋獎」計劃 可獲最高$3,000「獎勵金」

公屋單位 | 女兒私下購私樓 婆婆不知情被房署查出迫遷

 相關推薦

熱門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