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馬線上若有行人,駕駛者必須作出讓路,但日前一名司機卻沒有遵守,亦差點令途人過斑馬線時險被撞!近日網上流傳一則影片,可見有途人在黃埔花園附近橫過斑馬線,其中一名位置較後的途人,卻沒有獲得私家車禮讓,更在他行走時直接駛過他面對,險象環生。
影片截圖
網民批司機危險駕駛!
不少網民看片後,紛紛指責司機「危險駕駛」,「好多人唔識揸車」、「肇事嘅司機已經干犯危險駕駛」、「保持優良社會駕駛風氣」、「其實平時路上禮讓或者駕駛態度,真係要靠自己做起」、「危駕,要報警」、「呢個真係cls,做佢」、「嘩直頭想謀殺咁」、「離晒大譜」、「警察必定會控告危險駕駛」。
據現時香港法例第374G章31條(行人優先)指出 ,斑馬線上的行人較車輛享有優先權,司機須讓行人先行,若司機無合理辯解而違反上述規定,首次定罪可處罰款5,000港元及監禁3個月,若再犯最高可處罰款10,000港元及判處監禁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