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張+」早前曾報道有的士司機接載輪椅客,更在未有要求的情況下主動幫忙將輪椅放到車尾箱。但近日再有無良司機重新出現,更被眼利網民的車Cam全部拍下,片主更形容司機態度惡劣,籲他「等天收」。
日前在社交平台上有車主發帖寫道,「我仲估緊佢走唔走之際,點知佢真係走咗去,等天收啦你。」,並附上一條影片。只見影片內先有一名女士截了一輛的士,然後帶領的士駛至路邊,但當的士司機看見有一位坐輪椅的人士後,的士隨即揚長而去。影片完結。
影片截圖影片截圖
片主及網民起勢怒轟司機!
除片主揚言希望司機「等天收」,亦有許多網民留言,指遇過很多這樣的的士司機,表示今影片解釋了的士司機被討厭的原因,「因為我媽咪要坐輪椅,所以我都經常發生啲的士拒載,扮睇唔到甚至睇到踩油就走」、「自己都揸過的士,有輪椅咪當落車鬆下手腳,坐得多都腳痺!」、「真係好仆街,每次帶老人家複診推輪椅已經辛苦,仲要見到輪椅就會走,鬼唔望佢老咗冇人推」、「他朝君體也相同」、「陰質的士」、「 老人家做完手術出院,醫院頭位上車過海,的士佬叫我行出醫院外坐過海車,激到我」、「呢啲真係衰到冇朋友」、「其實上個輪椅有幾煩呢?自己揀客就唔好成日話的士業做得辛苦啦!」、「我上兩個星期經過旺角某的士站,見到有位女士响站頭扶緊個婆婆準備上的士,個婆婆响輪椅起身行咗幾步之際,架的士突然開車走人,嗰位女士同婆婆呆咗,我睇到眼都突埋」、「放張輪椅都懶,個老人家已經自己識企」、「的士行業都俾你地搞彎曬啦。」。
翻查法例,香港法例第374D章 《道路交通(公共服務車輛)規例》 第47條,如的士乘客屬傷殘人士,其輪椅及枴杖不得視為附加車費的行李,相關用品屬免費,而根據《道路交通(公共服務車輛)規例》(第374D章)第37(a)條,的士司機如無合理辯解,不得故意拒絕或忽略接受租用人的租用,不論該租用人的意圖是以明顯或默示方式表示的,如無合理辯解而沒遵從要求,一經定罪,可處罰款5,000元及監禁1個月;若完成課程又成功通過考試,可從被記分數中減3分。 兩年內被記15分或以上,可被取消駕駛的士資格。